人大常委会今审议消防法修订草案
中国消防在线 | 时间: 2008-10-24 | 文章来源: 中广网 |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24日上午分组审议消防法修订草案,草案经过常委会两次审议,均已比较成熟。
消防法修订草案规定,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文件应该报送公安消防机构审核。草案删除了二审稿中规定的:除需公安消防机构审核的外,消防设计文件需要委托取得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资质的机构审查的条款。此条款进一步明确,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应由设计单位对设计质量负责,公安消防机构依法实施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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